湖南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
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委、规划建设局):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统一部署,为扎实推进中央巡视组“回头看”通报反馈的问题整改,经研究决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问题自查自纠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工作目标。通过自查自纠工作,整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、规避招标以及不按规定的招标方式组织招标等违法违规问题,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机制,强化招投标监管,推进建设电子化评标系统,加强稽查执法力度,提高监管能力,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。
二、工作重点。组织对2014年以来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招投标实施情况进行清查。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围标串标、规避招标以及不按规定招标方式招标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。清查的范围:项目审批文件是否齐全、招标条件是否具备;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,限制、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;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招标方式招标,不按规定在政府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;是否存在以暂估价形式或利用划分标段等方式化整为零、肢解工程规避招标等问题;是否存在借用资质,以他人名义投标情况。
三、时间要求。请各市州于4月25日前将本市州、县市自查情况汇总上报我厅建设监督处。5月4日起,我厅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督查检查。各类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园区(包括工业园、开发区、高新区)项目将纳入重点督查检查范围。
四、各地要认真研究和整改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要通过严格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和评标过程监管,大力推进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建设,进一步强化招投标日常监管,遏制围标串标等问题发生。加大行政监督执法力度,对围标串标、规避招标、不按规定招标方式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,要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迁就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对接和交流,使其一处违法、处处受制,促进招投标活动规范有序。
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
2016年4月22日